论现代市场经济的诚信原则

湖南科技大学社科系副教授  陈春萍

 

摘 要 :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基础、内在动力和可靠保证。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依照诚实信用的方式制定市场规则、行使经营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确立市场经济诚信原则要求贯彻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 ,借鉴海外成功的市场管理经验 ,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管理体系 ,强化人们坚定恪守和实践诚信原则的观念意识 ,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流传着这样一句格言 :“诚实是最好的策略”。现代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 ,而且是信用经济。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确立市场经济诚信原则 ,己显得越来越迫切。

一、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准则

所谓诚信 ,即诚实、诚恳、信用、信任。“诚”指实事求是 ,“信”包含三种词义 ,信用———信的价值即应用 ,信义———信的道理 ,信誉———信的荣誉 ,归纳起来便是诚实守信。从现代意义上看 ,“诚信”二字可做如下解释 :诚 ,是道德规范的要求 ,要求商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以诚实信用为经营基本原则和理念 ,遵守职业道德 ,提倡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正直善良等道德准则 ;信 ,则主要是指社会应该建立起一个刚性的信用约束机制 ,依靠一整套完整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应用技术 ,来达到经济社会体系建立的目的。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准则。

首先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基础。众所周知 ,诚信在中国自古即为修身立国之根本。儒家思想把礼、义、仁、智、信作为君子应当遵守的“五德” ,信 ,就是其有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曰 :“人而无信 ,不知其可也” ;《中庸》中有这样的话 :“诚者天之道 ,诚之者人之道”。他们都是强调做人应该效法自然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 ,要求人们的思想行为必须师法自然 ,遵循自然法则 ,像天地自然那样诚实地生活 ,诚实地做人。用今天的话说 ,就是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做老实人。就市场经济而言 ,诚信原则的产生可追溯到罗马法的“诚信契约”。根据该契约 ,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的义务 ,而且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这一原则是法律公平与公正精神的最直接体现 ,现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普遍地规定和接受了此项原则 ,诚信原则也因而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 ,成为规范民事活动的最高原则。当然 ,诚信原则作为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 ,不仅是基本法律原则 ,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它要求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保持诚实、善意和信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拥有良好诚信资源的市场经济 ,是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

其次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信用作为一种生产力 ,它主要体现在可以使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摆脱诉讼、提高竞争力等方面 ,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由于信息公开 ,传播速度很快 ,企业的信誉状况很快就会得到市场的反馈。如果企业信誉优良 ,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信用和融资的便利 ,大大降低财务费用 ,减少库存 ,加快资金周转 ,并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 ,大大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企业的竞争 ,不只是商品和价格的竞争 ,同时也是企业信誉的比拼。在竞争、法治和诚信三者中 ,竞争经济是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 ,法治经济是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而诚信经济则为良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诚信”道德规范 ,是市场经济领域中一项基础性的行为规范。诚信是企业的生命 ,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 ,也是经济发展之本。没有了诚信 ,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就失去了基本的维系和支撑 ;缺少了诚信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缺少了前进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 ;离开了诚信 ,在互不信任、互相防范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真正发展。

第三 ,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可靠保证。信誉与经济运行的关系永远是辩证的。一个强大的经济实体必须有一个与之相符的信誉制度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健康发展 ,而一个良好的信誉制度必须以强大的经济实体为依托。西方发达国家搞市场经济已数百年了 ,已进入信用经济时代。在美国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素质的重要指标 ,几乎每个人都有信用记录 ,如果一个人没有诚信 ,或者说缺少信用 ,他就没办法生活。显然 ,对一个制度完善的社会经济体系来讲 ,诚信是一种需要长期精心呵护的稀缺资源 ,可以创造持久的价值 ,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可靠的保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 ,诚信原则的存在 ,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试想 ,如果一个有诚信的企业 ,在和别的企业谈生意的时候 ,可以避免一系列繁琐的担保程序 ,这就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费用。但事实上 ,正因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 (包括诚信 )等原因 ,我们的交易成本是没办法消除的。因此 ,诚信制度

的建立 ,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可靠保证。

二、确立现代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 2 0 0 1年 1 0月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为诚信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 ,明确“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 ,要求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这充分表明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确立现代市场经济诚信原则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

首先 ,依照诚实信用的方式制定市场规则。诚信原则要求企业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国际通行规则及惯例 ,在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活动中 ,遵守商业道德 ,信守合同 ,友好合作 ,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要求企业强化诚信意识 ,倡导明礼诚信、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道德风尚 ;要依法自主经营 ,出资人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经营者之间要采用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要依据市场需求 ,采取正当渠道进行产品促销 ;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质量管理 ;要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 ,要拥有企业自己的专利技术和品牌 ,并依法对自主知识产权实行必要的保护 ;要采取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料、噪声、辐射等物质对土壤、空气和社会环境的污染 ,实现社会总收益的最大风险 ,以适应国际通用的市场规则 ,适应在信用经济环境下的市场竞争。为此 ,江泽民同志在APEC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明确指出 :“中国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区域及全球范围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 ,中国将严格遵循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 ,实行公开、透明、平等的贸易和投资政策 ,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一个稳定、发展、进步的中国 ,将为促进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其次 ,依照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经营权利。诚信作为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一项基本义务 ,就是要立足于道德自我 ,在人际关系中讲诚信 ,在社会交往中讲诚信。它要求权利人无论是行使财产权还是行使人身权均应尊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获得利益 ,不得以损害他人为目的而滥用民事权利。诚信的观念和原则本来就是在人们追求利益的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人们的逐利活动起初往往是各行其是 ,只顾自己 ,不管他人 ,是相互冲突的。相互冲突的结果是既损害他人 ,又损害自己。于是人们经过反思 ,懂得即使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 ,也得尊重他人的利益 ,懂得“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因而人们在交往中也就反对欺诈 ,要求相互讲真话 ,也就产生了承诺、约定和契约等 ,有了诚信的观念和原则。也就是说 ,诚信是为了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诚信起作用的程度和方式也是随着人们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变化的。市场经济的水平越高 ,对诚信、信用的要求也越高 ,正所谓“最为商业化的社会也是最讲究道德的社会”(亚当·斯密 )。而诚信和信用的程度越高 ,也就越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也就意味着在诚信方面面对着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 ,依照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公民义务。诚信原则的实质就是要实事求是 ,自觉履行义务。它要求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 ,应依法安排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 ,自觉履行义务 ,做到言行一致。具体来说 ,公民履行诚信义务应当做到三个统一 :一是言论与其所反映之对象的统一。一方面真实地传达自己所掌握的客观情况 ,言不背实 ;另一方面真实地表达自己的主观想法 ,口不违心。二是言行之间的统一。一方面 ,如果我们宣扬、倡导或者表示自己信奉某种东西 ,我们就要切实身体力行 ,付诸实践 ;另一方面 ,如果我们作出了承诺或达成了某种契约 ,那就务求守诺、践约 ,不可无端撕毁协议。三是前后言行之间的统一。一方面 ,如果我们传达了某种信息,作出了某种承诺,达成了某种契约,公告了某项决定,即使情况出现了一些变化,有一些新的因素产生,但如无碍大局或没必要作出调整,就要尽力维持原有决策适当稳定一段 ;另一方面,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情况的变化确实必须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也不能隐瞒,而应及时向有关方面作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并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作出调整。

三、确立现代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朱镕基总理在 2 0 0 2年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高度概括了确立现代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他明确指出 :“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使假冒伪劣商品难以进入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其自律机制,重视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

首先 ,坚决贯彻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强化人们坚定恪守和实践诚信原则的观念意识。要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使各党政部门、单位、个人 ,都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是法治、德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是社会文明的象征 ,是兴国之道 ,立身之本。中国正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稳定的信用关系之上的法制经济。稳定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 ,因而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她 ,努力地实践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应在全社会强化诚信意识 ,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及从业者素质教育 ,倡导建立拓业发财应取之有道的经营理念及行业自律的意识。要坚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伴随而来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健全完善 ,诚信一定会被发扬光大并造福于人类社会 ;虚假诈骗等卑劣行为一定会遭到惩罚并被取缔铲除。要使人人明白 :众人为诚信的“长城”添砖加瓦 ,则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从而牢固地树立起诚信的观念 ,坚定地崇尚、维护、恪守、实践诚信原则。

其次 ,大胆借鉴海外成功的市场经济管理经验 ,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是市场秩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信用规则、规范信用行为 ,一是要制订完备的游戏规则 ,使之在信用、治假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教育全社会遵守规则 ,形成守信践约的良好风气和习惯 ;三是奖罚并重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 ,应更多地借鉴海外成功的经验 ,加速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世界上的信用制度已建立 1 50年了 ,值得借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欧洲式 ,即央行和政府出面 ,深度介入 ,资信评估机构实际上成为政府的附属 ;二是美国式 ,完全交付市场化的公司去做。具体地说 ,就是设立信用记录公司 ,对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将记录资料输入电脑数据库 ,数据库一直连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当金融机构需要调查某一客户的信用时就要向信用记录公司购买该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 ,信用记录公司提供有偿的信用服务 .对守信者大加褒奖 ,对失信违约者实行“黑名单”制度 ,同时 ,还应当借鉴西方已经普遍建立的个人信用制度 ,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个人信用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标明 ,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视作个人的第二身份证 .对于个人来说 ,诚实守信的良好记录会成为取得更多信贷支持和发展机会的重要依据 ,而失信者则寸步难行。

第三 ,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 ,带头实践诚信原则 ,力戒浮躁浮夸、弄虚作假行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 ,制订得民心、顺民意的条律规定 ,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落实。对上级领导的汇报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 ;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确保兑现 ,这是取信于民的关健之所在。只有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人民群众才会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 ,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 ,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从而带动整个经济领域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社会诚信原则的弘扬。如果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恪守诚信原则并率先垂范 ,那么人民群众就会信任党和政府 ,积极追随效仿 ,从而冲破当前存在的信用“瓶颈”束缚 ,营造诚信至上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四 ,坚持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 ,完善法制 ,加强宏观管理和舆论监督 ,严格依法办事。诚信原则的确立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诚信经济的维系 ,需要完备的法律保护。对于一个社会来说 ,当诈骗的收益大于成本时 ,诚信就不会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只有使不讲诚信的人付出高昂代价 ,使其诈骗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 ,才能遏制不讲信用的人不择手段谋取私利的侥幸心理。因此 ,在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和契约机制的同时 ,必须建立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法律机制 ,强化舆论监督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让守信者因守信获得回报 ,让失信者因失信受到惩罚。政府作为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无论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 ,还是打击各种经济违法活动 ,都应当在一定的法规约束下切实行使管理的职能 ,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防止执法腐败 ,以便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现代市场经济就是诚信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 ,诚信对于国家、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要。从国家来说 ,诚信程度如何 ,是其国际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尺度。就企业而言 ,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取胜 ,诚信是有力的保证。就个人来说 ,在市场化不断深入的情况下 ,个人信用的价值凸现出来 ,这是每个人从生活中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正由于此 ,确立诚信原则 ,是我国社会加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