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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的根本保证。今年是邓小平诞辰100周年,重温邓小平的反腐败理论,使我们深切感受到这一理论的博大精深,进一步增强和坚定了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信心和决心。邓小平反腐败理论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反腐败的方方面面,下面仅就反腐败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应采取的方法、途径,谈点个人再学习的体会。
一、反腐败必须坚持的原则
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进行的原则。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在新时期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他强调反腐败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认为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翻两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邓小平文选》,第3卷,89页)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这一观点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关于所有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的思想,指导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邓小平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反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工作,它涉及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完成。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和国家及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个人也是可以变质的。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能使党员和人民群众勇于对干部进行批评和监督,增强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只有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更好地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要求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形成好的作风,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惩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综合治理原则。在腐败案件惩处上,邓小平主张对严重的经济刑事犯罪,总要依法杀一些。但惩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还得靠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监督防范。他认为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源于剥削制度,其当前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因此,反腐败就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入手,坚持经常性的正面教育。再就是要靠制度约束,他认为还是法制靠得住,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如果制度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思想作风问题就解决不了。强调必须尽快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条例,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防范、约束、惩处腐败的机制。使“廉洁政治”建筑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之上。另外,他指出反腐败还要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强调惩治与教育、监督制度相结合,反腐败就一定会取得满意的效果。实践证明,它不仅指导过去的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而且为我们党提出的“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惩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坚持走群众路线但不搞群众运动的原则。在反腐败依靠力量上,邓小平认为主要靠人民群众。他说,对贪污行贿、盗窃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人民是非常反感的,我们依靠人民的力量,一定能够逐步加以克服。他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指出要“纠正‘左’的和右的倾向……不要搞运动。”(同上,第2卷,381页)搞运动容易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为了纠正对群众参与在认识上出现的偏差,他强调“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同上,第3卷,33页)对贪污、腐化“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同上,第2卷,230页)这一思想既有继承性,又有创新性,它把相信和依靠群众与不搞群众运动区别开来,使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既找到了依靠的主要力量,又避免了扩大化和减少了失误。
二、反腐败应当采取的方法和途径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一贯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很早就提出来了,虽然当时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先进人物,但他认为抓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精神文明建设还不够理想,强调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精神文明建设还必须大大加强。针对改革开放以来贪污腐化等不正之风有所抬头的现象,他强调,“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同上,第3卷,378页)只要干部和党员能把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共产党就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他坚信,只要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同上,第3卷,314页)两手抓,两手都硬,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能获得人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反映了邓小平对待腐败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办法,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产生腐败的物质短缺问题和铲除产生腐败的根源;抓惩治腐败,重拳打击腐败的嚣张气焰,可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有利于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二者功效互补,起到异曲同工的作用。
加强思想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重视教育,挽救同志,贯穿于邓小平整个反腐败的理论。邓小平指出,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解决腐败问题,“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同上,第3卷,148页)解决党风和社会风气中的问题,应该从教育入手,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认为所以出现腐败问题,最大的失误在教育方面。指出努力培育“四有”新人,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当务之急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同上,第3卷,163页)如果忽视思想教育,腐败现象就会泛滥。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加强思想教育,一天也不能放松。
强化监督制约。强化监督,是邓小平反腐思想的又一主张。他认为,党首先应当搞好自身监督,要从国家和党的制度上作出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同时也要疏通监督渠道,加强人民群众监督。他明确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强调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同上,第2卷,332页)
重点要抓住高级干部及其子女腐败的问题。牵牛要牵牛鼻子。邓小平反腐败理论的重点措施之一,就是要抓高级干部及其子女腐败的问题。他认为,只要抓住这个问题,就抓住了反腐败的重点。指出腐败问题“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同上,第3卷,297页)原因可能在党内、在高层。强调“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同上,第3卷,152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反腐的难点问题。他对个别高级干部及子女飞扬跋扈,贪污腐化深恶痛绝,严肃指出:“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并要求“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同上,第3卷,152页)实践证明,从高级干部抓起,是反腐败的有效途径。
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邓小平高度重视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作风对反腐倡廉的作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号召全国的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把我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作风很好地恢复起来,坚持下去。随后又强调,艰苦创业,首先要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指出我们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20世纪80年代后期,邓小平又一次讲到,艰苦创业,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提倡艰苦奋斗,这是中国从几十年的建设中得出的经验。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的侵蚀和危害。
三、认真抓好当前反腐败的重点工作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反腐败的重点工作,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人为本的民主法制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1)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拓宽纠风工作范围,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一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负担重等问题。二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三要整治基层站所及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
(2)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日趋复杂,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一要深入重点领域,突破大要案件。二要改进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要强化对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继续实行纪委常委包案制;改进办案方法,努力突破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严格执行办案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依法依纪办案。三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深挖细找案件线索,力争把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
(3)坚持惩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面对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态势,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要从产生腐败的源头和关键部位入手,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彻底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是积极推进“四项制度改革”。要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推进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进一步加大投资体制改革;结合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搞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
(4)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反腐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就建立健全体系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尽快建立健全这样一个防腐保廉体系。就我省的实践讲,就是要建立以廉政文化为主体内容的防腐保廉教育机制;改革和建立健全以制度为载体的教育、监督等方面规章;制定和贯彻执行全社会各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制约的制度并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反腐保廉激励机制和惩处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和纪委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健全反腐保廉保障制度。由此构成一个教育、制度、监督各内容、各环节之间互相衔接、互相作用、互相促进的有机体系。通过实施和实行这样一个体系,确保实现反腐保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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